{{ $t('FEZ001') }}王思蘋
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4月30日
發文字號:屏府勞福字第1101701830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
主旨:檢送本府辦理「110年度購買本縣庇護工場產品之企業、機關(構)、團體表揚計畫」1份,請貴單位踴躍採購,肯定身心障礙者工作能力,增加其就業機會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6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活動期間實際採購累計5萬元以上庇護產品,本府將頒發感謝狀公開表揚,庇護工場產品促銷活動亦會不定期刊登於本府網站最新消息公告,請各單位共同協助推廣。
三、旨揭庇護工場相關產品查詢可逕至下述網頁:
(一)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網站(https://www.pthg.gov.tw/planlab/Default.aspx)-主題專區-銷售平台或首頁-最新消息。
(二)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(https://ptp.sfaa.gov.tw/internet/home.aspx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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