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王思蘋
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5月11日
發文字號:屏府教國字第1101787170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
主旨:函轉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調整「地震速報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發送原則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消防局110年5月5日屏府消企字第11017215800號函辦理。
二、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110年5月1日起,調整「地震速報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發送原則為「當地震預警系統預估發生規模5.0以上地震,針對預估震度可能達4級以上的縣市民眾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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