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
發文字號:屏府查字第11102790600號
速別: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
主旨:為因應農曆春節連續假期「本縣轄內各在建工程工地應加強安全防護措施」以維護公眾安全,請各機關(單位)確實整備,詳如說明及附件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各機關(單位)應於春節期間定時巡查工區交通維持及安全管制措施之正常運作,且夜間交通維護(如夜間警示燈、交通錐、安全護欄)等須加強裝設及安檢,以確保春節連假期間之工地各項安全無虞。
二、請依附表「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品質缺失扣點紀錄表」,所列之職業安全衛生查核項目,自行督導檢核並加強實施及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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