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
發文字號:屏府行訊字第1155003933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函轉數位發展部修正並公布「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 法」部分條文,檢附修正總說明、修正條文、修正附表及 發布令各1份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數位發展部115年1月7日數授資法字第11450004164號 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機關依自身資通安全責任等級,積極辦理資通安全管 理法各項規定事項,以強化政府整體資安防禦能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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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1-1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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