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12月13日
發文字號:屏府查字第1105877310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
主旨:修正「屏東縣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作業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(轄)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「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」(110年6月3日版)辦理。
二、檢附修正後「屏東縣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作業規定」1份,請本府暨所屬機關(學校)及各鄉(鎮、市)公所納入工程契約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招標文件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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