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
發文字號:屏府教國字第1112600940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請貴校於111年11月20日至27日間,停止挖掘道路,並確實維護電力及通訊線路之安全,以配合111年11月26日(星期六)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本府111年6月27日屏府民行字第11124807100號函辦理
{{ $t('FEZ003') }}2022-07-19
{{ $t('FEZ014') }}2022-11-27|
{{ $t('FEZ004') }}2022-07-19|
{{ $t('FEZ005') }}52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