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總務處|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月20日
發文字號:屏府教國字第1110287340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五
主旨:請協助推動辦理「111年住宅防火對策2.0執行計畫」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消防局111年1月18日屏府消預字第11130148600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依執行內容及辦理措施分工表所定辦理措施協助執行,學校部分執行相關內容如下:
(一)運用各式媒體通路及社會資源,宣導民眾住宅防火安全資訊。
(二)配合消防局或各地消防隊結合學校、社區、鄰里等辦理特色宣導活動,強化校園宣導教育深耕教師防火研習,讓學童防災教育向下扎根。
(三)落實學生校外賃居場所之環境訪視,確保學生校外賃居之安全。
三、辦理期程: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。
四、相關成果將於111年12月進行調查並提交執行成果函報消防局彙辦,以俾利成果函報內政部消防署。
五、檢附「111年住宅防火對策2.0執行計畫執行內容及辦理措施分工表」一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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